北京市建华实验亦庄学校家委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积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我校特制定本组织章程:
第二条:家委会是由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进行校外教育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委会的任务是保护学校、家长、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协调学校、家庭、社会的关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二章 家委会职责
第四条: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学校管理。
第五条: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建议,及时反馈家庭、社会对学校的意见要求。为学校发展和孩子成长贡献智慧,献计献策。
第六条:搭建家校沟通的桥梁,协调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七条:努力为学校营造好的外部环境,对接社会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并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第八条: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收集家庭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案例,进行交流,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学校进行心理品质、思想道德教育。
第三章 家委会组成
第九条:家委会由家长自推荐、班主任推荐,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虑筛选得出家委会名单。
第十条:家委会由一名2-3名委员组成,学校颁发聘书并宣告成立。
第十一条:家委会一般三年换届。
第四章 家委会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家委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一次会议。
第十三条:家委会会议一般由家委会会长召集并主持会议,重大问题由全体委员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家委会应把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其决议、结果向学校和全体家长报告。